父母总是怕孩子“走弯路”?教育专家:培养未成年人的自主选择更重要
央视网消息(记者/姚抒廷):近日,“妈妈偷走录取通知书阻挠女儿入学”事件引发网友热议。有些父母常常习惯用自己的经验和判断为孩子做选择,担心孩子“走弯路”。而在孩子看来,这样的爱显得有些沉重。
父母是否应该尊重未成年人的选择权?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建议,父母应该从孩子小时候就开始培养自主选择的能力,并且要与孩子建立平等的沟通方式,不要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孩子。“自主选择的孩子才有自主纠错的能力,能够独立做出正确的选择,才是孩子在成长发展中真正需要的。”
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表示,父母可以为子女提出建议和帮助,但没有权利暴力干涉子女的选择,如果出现严重的家庭纠纷,可以向居委会、街道、妇联寻求帮助,积极协商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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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新闻+》记者:父母可以全权替代未成年人选择就读学校吗?
储朝晖:一般孩子在四岁以后,就会有自主的意识,所以父母在孩子四岁以后就应该尊重孩子的自主选择,尊重孩子的意愿。
在高考的志愿填报上,父母可以为孩子提供一些参考意见。但是最终还是应该由孩子自己做决定。如果志愿选择是被动的,那么他可能始终抱有不满意、不喜欢的态度,同时也没有机会发挥自己的优势和潜能,很有可能扼杀孩子未来的发展和生活。
此外,如果孩子是在自主选择后出现错误,他自己会有自主纠错的行为。相反,如果是在被迫选择后出现了错误,他可能就会产生自暴自弃的行为,不会有自主矫正的想法,反而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发展。
岳屾山:父母虽然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,但从法律的角度上讲,并没有权利干涉子女的选择,包括报考院校。而且在子女升学的过程中,父母也是有建议和帮助的义务。尤其针对高考报考院校,通常孩子已经接近18岁,即使还是未成年人,但孩子已经有能力做自主选择,父母作为他的监护人并没有权利进行暴力干涉。
《新闻+》记者:父母强制阻挠子女入学,子女可以从哪些渠道获取帮助?
岳屾山:如果父母强制不让孩子去上学的话,确实是对他受教育的权利有一定的影响,从这个角度上来讲,是有可能会涉嫌侵权。
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,家庭内部纠纷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,并不是最好的方式,更多的还是应该通过协商或调解处理。
如果确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话,可以向外界寻求帮助。可以向相关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,包括学校、妇联等机关,也可以向一些基层组织,比如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进行协助和求助。
如果出现家庭纠纷、矛盾,我们也可以向居委会、街道等基层组织寻求帮助,或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,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向警方寻求帮助。
与此同时,学生可以尝试和学校的招生办取得联系,证明自己的身份,如果能够得到学校招生办同意,可以继续办理入学手续。
《新闻+》记者:面对分歧,父母应该完全尊重孩子的选择吗?
储朝晖:父母要与孩子建立平等的沟通、协商,不要用自己的意愿来替代孩子的意愿。
无论从家庭幸福的角度,还是孩子成长发展的角度,培养一个学会选择的孩子,其重要性远远高于让父母来替代选择。所以在孩子四岁之后,从小事开始,让他自己做主,可能会在某一件选择上出错,出现错误以后,由孩子来承担错误的损失、承担错误造成的危害。正所谓“吃一堑,长一智”,逐渐他就能够学会判断,并独立做出正确的选择,这对孩子的未来发展是弥足珍贵的。